团队名称:志行芳律师团队
“志行芳律师团队”由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刘芳律师组建,寓意“志洁行芳、务实守拙”,这也是我们团队一直坚持的工作理念。团队深耕于医疗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其他民商事案件等法律事务。
刘芳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州十佳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刘芳律师: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医疗与法律事务部主任
刘芳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芳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医药与健康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获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芳律师: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理事
刘芳律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刘芳律师: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刘芳律师: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入选者
刘芳律师: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凌云计划”第一批入选者
刘芳律师: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入库律师
刘芳律师: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农本、执信社区法律顾问律师
刘芳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
刘芳律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入库律师
(一)医事大健康法律事务
刘芳律师在医事大健康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为多家三甲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包括医美机构、口腔医院、体检中心)以及药品销售公司、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多次为顾问单位医院医生提供医生执业中医疗纠纷法律风险防控法律讲座,擅长为医院提供包括医疗风险防控、人事管理、药品采购、医疗设备采购等各方面的法律服务。
刘芳律师在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熟知医疗纠纷案件的相关程序,办理了上百件医疗损害案件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刘芳律师凭借自身的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在接受委托之前就结合病历资料、医学书籍等进行详细的研判,如实披露风险,无论代理医方还是患方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收获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尤其是在医疗纠纷案件的调解方面具有独特的经验和优势,成功办理了多个医疗纠纷的调解案。
在医疗学术领域:曾担任《中国医学论坛报》医事法学栏目编辑秘书,并发表多期“律师意见”;作为编委会成员之一,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医事法学进展在广东》;作为课题组成员之一,在中国社科院地方蓝皮书中发表《2015年度广东医事法学建设现状、问题与对策》。刘芳律师撰写的“紧随法治大势,推进依法治院”曾被收录在《广东医生》杂志。撰写的论文《从实务角度浅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之举证责任分配》获2019年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三等奖、撰写的论文《从实务角度浅析非法行医罪的因果关系认定》获2021年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优秀奖,刘芳律师曾是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的秘书,协助办理了多期医事法学学术交流会议。
(二)企事业法律顾问
刘芳律师善于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刘芳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可为企事业提供劳动用工争议、股权纠纷(曾办理系列公司解散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件)、与商务合作伙伴的业务往来等对内对外的法律服务,善于了解每个行业的特点,在法律顾问服务的共性上把握个性,尤其是善于通过团队协作的方式,积极响应顾问单位的需求,并充分发挥主动服务的精神,帮助顾问单位排查及防范风险。
目前为汽车零配件上市公司、多家医疗机构、广东省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及公司、进口国潮品领军企业、连锁酒店、建筑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且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刑事辩护及企业刑事合规
刘芳律师还擅长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办理涉医疗类的刑事案件(例如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在刘律师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不少取保、不予起诉以及缓刑的成功案例:
1. 罗某某非法行医罪,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王某诈骗罪(涉医类),不起诉。
3.曾某寻衅滋事罪案,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4.陈某寻衅滋事罪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黄某寻衅滋事罪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6.梁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
此外,刘芳律师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方面也有所建树,善于通过为企业排查风险让企业达到合规经营的目的。办理了广州市第一例合规不起诉案件,获得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四)劳动争议
刘芳律师曾作为广东省总工会12351职工热线的坐席律师,作为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值班律师在白云区仲裁委值班,耐心解答劳动者的咨询,在劳动争议案件上办理了大量的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亡)案,擅长处理错综复杂的劳动争议案,并曾因某劳动争议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社会责任贡献奖、2021及2022年度优秀公益律师奖。
(五)其他民商事案件
刘芳律师办理案件还涉猎其他民商事案件,如买卖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等。